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厅函[2020]9号)、《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9]166号)、《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的精神,结合疫情实际情况,做好4166am金沙信心之选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在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质量的前提下,制订本次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小组、命题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考务小组、成绩复核小组和疫情防控小组,以保证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实施细则
(一)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采取线下方式,考生到我校参加考核。对需启用备用隔离面试考场的考生采取线上同步方式。复试小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考核。
(二)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包括三个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笔试。对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所学专业知识进行笔试考核,考核科目为地理学综合,满分100分。
3、综合能力面试。
(1)环节一(综合素质考核):基本情况介绍(10分钟)。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做10分钟PPT汇报:
考生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
科研能力: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将来的研究计划。
(2)环节二(外语水平考核):英文摘要阅读与理解(10分钟)。考生随机抽取一篇英文文献摘要,用英文完成阅读,并根据摘要内容,用中文介绍研究的基本内容及个人看法。
(3)环节三(专业知识考核):考官提问交流(10分钟)。考官针对环节一和环节二考生汇报内容进行提问,其中,包含1题用英文提问(该题考生需用英文回答)。
根据考生小组面试表现,考官对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等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每项满分100分。
4、英语笔试。英语未过六级的考生(包括少干)须参加英语笔试。英语笔试满分100分,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综合考核安排
1、考核报到(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2021年4月23日上午8:00-9:00
报到地点:十号教学楼南楼城环学院406室
学院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在考核前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面试时考生需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3)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不提供);
(4)代表性学术论文原件;
(5)外语等级证书原件等材料进行展示并说明。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外语水平等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补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并进行核验,不合规定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2、笔试安排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考试科目 |
考试对象 |
2021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 |
十号教学楼南楼 城环学院406室 |
地理学综合 |
地理学专业所有考生 |
2021年4月23日晚上19:00-21:00 |
十号教学楼南楼 城环学院406室 |
英语 |
英语未过CET六级考生 |
3、综合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4月23日下午13:00开始
(2)面试地点:见下表
考核小组 |
面试地点 |
面试考生 (按报考方向) |
备注 |
第一组 |
十号教学楼南楼城环学院607室 |
经济地理学与城乡网络化发展 旅游地理学与资源开发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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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十号教学楼南楼城环学院601室 |
历史地理学与健康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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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十号教学楼南楼城环学院701室 |
土壤地理学与土地利用 地理信息科学与地理过程模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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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生在十号教学楼南楼城环学院406室候考,叫号后再到考场外候考。
4、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专业笔试和小组面试(含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两部分,其中,专业笔试占25%,专业知识占30%,综合素质占30%,外语水平占15%。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即: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5%+专业知识成绩×3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水平成绩×15%。
(四)录取原则
1、按报考导师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2、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可从同方向其他导师报名考生中根据排名依次调剂录取。
3、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方向拟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批通过者上报省招办和教育部,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
三、监督机制
(一)监督机构
成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组长:梁志群,组员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组成。
(二)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院高度重视,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集体决策机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各二级学科的录取过程,包括考试的申请材料、录取过程记录、各专业考核成绩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的报名情况,录取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综合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由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申诉受理。
督查工作小组:
组长:饶艳萍
成员:马婧婧、王嵘蓉
受诉人员:饶艳萍
受诉电话:027-67868306
受诉信箱:2718638500@qq.com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博士综合考核考生须持身份证、健康码(绿码)和《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入校申请》进入校园。告知校门口值班保卫人员进校参加综合考核(校外车辆不得进入,考生步行进入)。 公示入围的考生请加QQ群700423939,申请入群请备注“本人姓名+考生编号后4位”。
2、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须提前按要求学院报备:综合考核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考生复试前14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学校将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综合考核的条件。
3、报到当日,考生在须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内,测温异常者由志愿者安排在隔离地点(学院402),同时报学校防疫防控指挥部处置。
4、面试时由考务小组维护候考秩序,考生统一在406室候场,叫号后再到考场门口候场,考生之间须保持距离,不得交头接耳。如遇发热考生,由学院应急小组带到指定地点,并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置。考生完成面试后须迅速离开考核场所,不得在考核场所及周围逗留。
5、请各位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复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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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4日